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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

最新消息

112學年度 第二學期 學前特教班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
{{ $t('FEZ002') }} 資訊組長 賴麗真|

一、公告日期:自1 1 3 年 3 月 4 日(星期 二 )至 1 1 3 年 3 月 11 日(星期 一) 止 。

二、報名地點:本園辦公室 (新竹市士林北路 36 號 靠近停車場邊 TEL 03 5222597 分機: 46)

三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代理報名,通訊報名不予受理。

四、報名程序:

(一)繳交報名表(貼妥照片、簡要自傳、甄選證、切結書、委託報名者另附委託書。)

(二)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,影本由學校留存。本園不
提供影印,請於報名前備妥影本 。)證件影本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:

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。
2.特教班: 學前特教教師合格教師證書。
3.學歷證件(畢業證書等)
4.基本救命術資格。
5.經歷證件(相關服務證明等,無者免繳)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6.專長及項優良事蹟或經歷證明(無者免繳)
7.兵役證件(無者免繳)
8.繳交回郵信封(寄發成績單用) 請自行貼足限時掛號 32

五、甄選方式:教學演示 60% 、口試 40% 。
(一) 教學演示 (10 分鐘)
1. 教學演示題目:請以「發展遲緩」、「自閉症」、「智能障礙」類別幼兒設計課程
自 備簡案 3 份。應試所需課本教材、教學演示器材請自行準備,考場不予提供。
2教具可自行準備,現場不提供教具。
(二)口試 (10 分鐘):內容包含考生自我介紹、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親師合作、班
級經營、 表達能力等。
(三)  總成績平均成績未達 70 分者,得不予錄取。 總成績相同時,依教學演示分數高
低順序依 序擇優錄取 。

詳情請見簡章內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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